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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然人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申请代开数电发票,是否可以申请撤回?
答:提交代开蓝字发票申请后待审核的发票,如果想要撤回申请,可以通过网页端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操作,电子税务局APP暂不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规定:“一、……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深圳市总机构仅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跨地区转移类型应选择“省内实行特定比例分摊缴纳或总机构汇总缴纳办法的企业”或者“跨县(区)”;在深圳市外设有分支机构的,跨地区转移类型应选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企业所得税可弥补亏损无限额,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上述文件规定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或10年。
2024年申报纳税日历 2024年报税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一图读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点
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税“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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