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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2022年03月09日 税务服务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2年03月09日 税务服务 -
- 查询到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上年数据时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数据,请问如何处理?
-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上年数据时提示无符合迁移要求数据,请问如何处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迁入上年数据】模块,可将扣缴单位上一年度采集的,当前年度仍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复制到当前年度。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如何在线上申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 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1.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2.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3.核对2021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2021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如果逾期了没有按照预约的时间去办理有影响吗?
- 为了保障年度汇算预约流程的正常秩序,提交预约申请后,请您于预约当日进行申报,如无法在所选日期进行申报请提前取消预约,取消预约5次后将不能再次发起预约,如连续两次预约逾期未申报,则不能再次发起预约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 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能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好消息又来了!两部门发文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年03月04日 税务服务 -
-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在落实好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2022年03月03日 财税服务